朝代清·王常月讲述 原作者清·王常月律师 类型内修
《龙门心法》,全称《龙门心法初真戒律说》,系清初全真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(?—1680)于北京白云观登坛传戒时所讲,弟子整理成书。世人常误传为丘处机所著,今特为辨正:丘祖开龙门一脉,而此书实出清初王常月律师。
其纲宗为“先性后命,性命双修”:性者心也、神也;命者精与气也。心不明则精气无所主,故修行首在澄心。本站以下所录为述要,撮其大旨,非逐字原文。
原 文
述要 · 总纲
夫修真养性者,先性后命。何以先性?性者,心也;命者,精与气也。心不明,则精气无所主;精不聚,则命无所归。
故修行之士,先当澄心。心澄,则性明;性明,则神凝;神凝,则气聚;气聚,则精固。
精气神三者,合而为一,是为“三花聚顶”。三花聚顶,方可谈道。
述要 · 性功七则
一曰惩忿。忿者,怒也。怒生于欲;欲寡则忿不生。
二曰窒欲。欲者,情也。窒欲,非绝欲也;欲不当情者,绝之;情不可已者,节之。
三曰改过。过者,差也。差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
四曰迁善。善者,德也。德日进,则业日消。
五曰明理。理者,道也。道不明,则心昏迷。
六曰谦让。让者,礼也。礼不违,则人自亲。
七曰涵容。容者,量也。量大,则福广。
述要 · 命功五诀
一曰调息。息者,气之门户。调息者,深、长、匀、细。
二曰采药。药者,精气神之元。采药者,吸采天地之气,纳于丹田。
三曰烹炼。烹者,以神运精也;炼者,以火炼药也。
四曰温养。温养者,神气相依,不勤不息。
五曰脱胎。脱胎者,形神俱妙,与道合真。
述要 · 末后一着
修行之士,性命双修,先性后命,性命合一,方可归根。归根者,复命也;复命者,常也;知常者,明也。
故修真者,修此明也;养性者,养此常也。能常能明,方是丈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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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:2026/10/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