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
颜氏妇 · 救生得子
明
明成化年间,凤山有颜氏之妇,年四十而无子。夫虽娶之,礼敬如初。
妇女于自家井边汲水,见人持鳖,将烹之以供。妇见状恻然,买而放诸江中。
出处:《感应篇汇编》;《德育古鉴》。
正 文
鳖之危
成化六年(1470)春,一山中人以鳖献乡里。鳖大如盘,背青腹白。
妇见之欲活,欲市而归之。人曰:“此鳖可食,子何怜耶?”
妇曰:“物得天地之气以生,与人同为生命。我虽无子,宁食无肉,岂忍食之令其离群?”
放鳖之报
放鳖之后,是夜,妇梦一老人,紫衣黄冠,告曰:“汝放鳖一命,功不唐捐。”
妇梦醒甚惊,默不敢言。
得子之验
是岁,妇年四十有一。月事已绝年余,忽然经行;逾年,遂生一子。
夫曰:“此非常事也。“乡里闻之,皆以为异。
子名”颜麟”,长而好学,事母至孝;及长,孝友闻州郡。
启示
此故事之精神在”推己及人”四字。妇无子而爱人子,物为人食而怜物命。
其要不在”求报”,而在”存心”——以慈心推于万物,则其流泽自有不可已者。
出处:《感应篇汇编》;《德育古鉴》。 《感应篇》曰:“昆虫草木,犹不可伤。“凡有生者,皆当爱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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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:2026/10/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