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

懿宗拾金 · 不昧者昌

宋
朝代宋 主角孙叔敖

孙叔敖,春秋时楚国令尹。其年童时,曾于野外拾得他人所遗之金。叔敖守之而待其原主。

此事载入《韩非子》《史记》《列女传》等典籍;后世传为”不昧者昌”之典型。

出处: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;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。

正 文

守金待主

《韩非子》载:

鲁人孙叔敖,少时于野得遗金三十镒。曰:“他人之财,不可取。“遂守以待主。

或问:“三十镒,非小数也。彼未至,吾取之无害。”

叔敖曰:“非吾之财,虽一钱不取。吾若取人遗金,得罪父母;得亏仁义;得污其名。”

鲁哀公之问

鲁哀公闻此事,问於宰相商启:“叔敖可以为相乎?”

商启曰:“少时不取遗金,长大必不取非义。陛下用之,必为社稷之臣。”

为楚令尹

其年,叔敖拜楚相,治楚数年,以”卑身而下士""清廉而爱民”为政。卒成楚之霸业。

阴德之报

孙叔敖以一念之诚,得三事之报:

  1. 童年 —— 不取不义之财;
  2. 中年 —— 拜楚国相;
  3. 后世 —— 子孙累世为大夫。

启示

“非吾之财,虽一钱不取”——此乃儒家”不欺暗室”的精神,亦与佛教”不偷盗”戒同源。

一钱不取,看似小事;养成习惯,则凡不义之事皆不为矣。


出处: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;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。 “不昧”二字,造字本意即”不隐、不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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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:2026/10/19